江苏华东新能源勘探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八一三队)对“菏泽市双河碧水澜庭北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补充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菏泽市双河碧水澜庭北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补充协议)
2.招标控制价:65.0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江苏华东新能源勘探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八一三队)
5.采购内容:
外协二:钻探服务。预算金额130000.00元。
外协三:水文地质勘察。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外协四: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服务。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外协五:质控检测。预算金额30000.00元。
外协六: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预算金额130000.00元。
二、投标书内容
1. 投标单位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你、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注:如与申请入库时提供资料一致,本次可不提供上述资格文件)
2. 项目报价单,格式见附表。
三、投标要求
1.资格文件采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
2.招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15日前电话联系获取。
3.响应文件应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17日10时前密封并邮寄至我单位(时间以收到相应文件时间为准,请提前邮寄,确保达到时间。如因工作调整原因投标延迟,招标方将电话通知各报名单位)。
4. 响应文件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不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5.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门坎102号,收件人:何祥,联系电话:18761657682。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1.计划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30分,在我公司进行开标。
2. 采购单位组织不少于五人的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供应商未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提供齐全材料的或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3.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最低者为预中标单位。
4.开标后,评标小组向各投标单位通知中标情况。
五、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约中标单位谈判明确业务合同,达成共识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
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送)至指定地址。
江苏华东新能源勘探有限公司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八一三队)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