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局广大员工的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江苏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0〕1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立足促进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局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全局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建荣、潘正勤
副组长:桂长杰、程知言、刘燕
成 员:卢三轩、眭金龙、贺向东、胡新贵、徐素云、肖晖、秦新龙、郑诗斌、李彬、花林宝、周旭斌、余新明、赵超、刘益中、陈诗太、黄建学、杨海兵、钱美平、徐日勇、杨晋炜、赵善禄、刘峰、颜庭成、张少云、汪晓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日常工作。李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专题培训。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深入基层一线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现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局新媒体中心在局网站、《华东有色》报、“华东有色”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动态报道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反映突出问题、整改举措和亮点成效。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普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和消防等预防知识和救援技能。开展“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自查自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对照班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自觉找差距、明职责、强技能、防事故、反“三违”。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发动全局员工对工作区内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片、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等宣教视频,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事故原因,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要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宣传无死角、没盲区、全覆盖。
(四)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
活动月期间,局将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火灾事故的逃生技能,并组织火灾逃生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局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针对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开展矿山采掘炮烟中毒、尾矿库漫(溃)坝、岩土施工机械伤害、基坑坍塌及境外项目部行车事故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活动期间,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开展一次全面的年中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矿山采掘、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部分重点企业的项目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情况,员工掌握岗位风险辨识、操作规程等知识技能的情况,以及隐患整改落实、施工现场“三违”、规程措施执行落实等情况。6月是夏季高温及汛期季节性事故高发期,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六)有序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月活动
一是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面向全体职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指导各单位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举办“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答题”、“安全隐患随手拍”等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树立安全观念、丰富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通过活动的开展,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转化为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保障经费投入,认真动员部署,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
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利用网络、报纸、标语、电子屏幕、宣传挂图、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技能知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基本常识。对“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活动主题、内容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经验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应急演练月,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文明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沟通信息,及时总结
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5月29日前,通过OA安全监管系统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6月份每周三前报送上周四至报送当天时间内的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材料),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联系人:王曼,电话:025-84688248。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
2020年5月26日